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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 精選經卷閱讀計劃
​澳門基督教會信心堂 2024.6.9

第十九週:弗五6-14 實踐|活出基督的光明(2024年6月9-15日)

即使我們已經跟隨基督,不知道心裡面曾否浮現過這個念頭:如果我不是信耶穌,我做這事就毫無顧慮,不用綁手綁腳。是的,當立志信耶穌的一刻,主不但賜我們救贖,更期望我們生活被改變,成為別人的祝福;正因這個緣故,或許我們的生活,感覺就好像活在鎂光燈下;上帝不但觀察我們的言行,更會透過聖靈提醒我們。但同一時間,當我們願意順服基督,最終,別人會透過我們的一言一行認識上帝。除了活出基督的愛,如何活像光明的兒女,讓我們繼續學習保羅的教導。

弗五14為何引用「你這睡著的人醒過來吧!要從死人中復活,基督要光照你了」的詩句?與當時讀者的處境有何關係?

弗五14所引用的詩句,與《舊約聖經》的一些段落頗為相似,例如賽廿六19:「你的死人要復活,我的屍首要起來。睡在塵土裏的啊,要醒起歌唱⋯⋯」和賽六十1-2:「興起,發光!因為你的光已來到!耶和華的榮光發出照耀著你。看哪,黑暗籠罩大地,幽暗遮蓋萬民,耶和華卻要升起照耀你,他的榮光要顯在你身上。」


學者普遍認為,這裡雖然不是直接引用舊約,但很可能出自一首基於舊約經文創作,且流行於當時信徒中間的詩歌。透過引用這些詩句,保羅將以色列人對上帝光照旳期待,延伸到基督徒的生命轉變之中。他將信主比喻成「睡著的人醒過來」、「從死人中復活」,自此可以在基督的光照下生活。然而,既要活在基督的光照下,就不能再像信主前一樣,參與那些「暗昧無益」、「連提起來都是可恥的」事。因為作為光明的子女,不能夠再躲藏於暗中行事,而是要將「主所喜悅的事」,就是「一切的良善、公義、誠實」活現於人前。

閱讀導引

保持自己在光照之下:保羅提醒當時的信徒:「從前你們是暗昧的,但如今在主裏面是光明的⋯⋯(五8)」到底甚麼是光明的兒女?保羅並非說信徒從此變得更「光明」,以致他們能「代表」上帝,判斷是非黑白,替上帝評斷光明與黑暗,處處站在道德高地批評別人。他強調,信徒今天是「在主裡」成為光明,意思是當一個人信耶穌,他並非變成光明,而是被上帝光照,以致這人往後的生活,不再在暗地裡做令人羞恥的事;而是可是光明正大地、做上帝喜悅的事情。故此,作為屬上帝的人,保羅勸勉他們,不要再走回頭路,要努力讓自己活在上帝的光照下,過信行一致的生活。


活出被光照下的生活:那麼,被上帝光照之下,到底是一個怎樣的生活?保羅認為,在主光照底下的生活,是需要時間培養出來的,目標是「察驗甚麼是主所喜悅的事(五10)」。如何得知上主的心意?保羅指出,信徒只要抱著「良善、公義、誠實」的態度做每一件事,便會漸漸明白主的旨意,自己的生命也會逐漸改變。要致力讓自己的生活「透明」,避免做「不見得光」的事,這樣,才能享受活在光明中的自由,甚至能夠被主使用,成為多人的祝福。

立志實踐

在《弗》五6-14中,跟「光(φῶς)」有關的字詞和片語不斷重覆,例如「光明的」、「被光所照明的」、「光照」等。正如閱讀導引和回到歷史所言,保羅在這段強調光明與暗昧的對比,是要帶出光的兩個用處:一、被上帝光照,基督徒的生命被扭轉過來,學習察驗和行主所喜悅的事(五10);二、因上帝光照,避免做「不見得光」的事,因「被光所照明的都顯露出來(五13)」。反思:試分享我們能如何一起追求行在光明中的生活?

​編輯:黎光偉、盧啟智、余俊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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