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2023精選經卷閱讀計劃
澳門基督教會信心堂 2023.9.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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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月精選《約翰福音》壹 每週閱讀內容
第二週:約一1-4 道|光來到世間(2023年9月10-16日)
第三週:約一5-51 見證人|來・看這真理(2023年9月17-23日)

第三週:約一5-51 見證人|來・看這真理(2023年9月17-23日)
耶穌真的是基督——從上帝而來的拯救者嗎?祂真的可以成為我們的倚靠和盼望嗎?這不但是我們信主歷程中、因信仰受到各種挑戰而反覆思想的問題;也是《約翰福音》寫作的時代,教會群體在各樣患難中,信徒們要多次確認的問題。事實上,作者不但沒有迴避這問題,更以一個目擊者的角度,來說明這個事實,他們被稱為「見證人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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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約翰福音》第一章強調施洗約翰是基督的見證人,見證在當時社會有甚麼重要的意義?
根據考古的資料顯示,在古代羅馬的社會中,人們高度依賴證人的見證,來還原事件的真相。例如法庭在審理案件的時候,主要都是透過證人的供詞,去確認被告是否曾經犯下罪行,或是某人是否具有繼承遺產的資格。但由於受到希臘哲學思想的影響,當時普遍崇尚批判、求真的精神,不會輕易採信非第一手的資訊。因此,要作為可信的見證人,必須符合特定的條件。古羅馬法律規定某些異教徒、社會上不名譽的人(例如被定了通姦罪的婦女)、案件的利害關係人等,都不得在法庭上作證。
基於這樣的社會文化,當時廣為大眾所認識、被視為值得敬重的先知、且受到門徒追隨的施洗約翰,就成為了百姓心目中真實可靠的見證人。施洗約翰對耶穌「這一位是上帝的兒子」的宣認,正好印證了約翰福音開首所說,耶穌是道成肉身臨到世界、帶給世人生命的真光,從而讓信徒在面對諸多關於耶穌身份的質疑下,仍能保持堅定不移的信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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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上而來的見證:「人無論犯甚麼罪,作甚麼惡,不可單憑一個人的見證,總要憑兩個證人的口或三個證人的口才可定案(申十九15)。」這是摩西律法的教導,也是猶太人自古以來的觀念,要說明一個真相,需憑兩、三個證人的供詞,才能斷定它的真偽。同樣,《約翰福音》借猶太人的既有的觀念,說明耶穌就是上帝的兒子。首先,作者以施洗約翰作為第一位見證人,對當時的猶太人來說,施洗約翰不但被受敬重,他亦成為舊約時代、最後一位被上帝所差派先知。《約翰福音》的讀者所身處的時代,或許沒有機會親眼看見主,但可以從一位可靠的見證人身上,認識耶穌是真光,並且能靠祂得著上帝兒女的名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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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來觀看的見證:除了施洗約翰,以上帝的先知形象,說明主耶穌的身份。作者以更近的角度,透過施洗約翰的門徒,見證主耶穌是基督(彌賽亞)。作者清楚說明,施洗約翰向他的門徒,見證耶穌就是主所應許的「上帝羔羊(一29)。」然而,當他的門徒打算追隨耶穌時,主這樣回應他們:「你們來看(come and see, 一39)。」結果,這些門徒親身聽到主耶穌的教導,與主一起生活,也切身體會到祂是真光,並且向人見證說:「我們遇見彌賽亞了(一41)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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蒙主召喚的見證:最後,作者以幾位門徒的蒙召見證作結束。首先是腓力不但被主呼召,並向他的朋友拿但業見證:「摩西在律法書上所寫的,和眾先知所記的那一位,我們遇見了,就是約瑟的兒子拿撒勒人耶穌(一45)。」起初,拿但業仍心存疑惑。然而,主耶穌的回應卻打破他固有的觀念,深信這就是從天而來的那一位,是上帝的兒子。拿但業的信主過程,或許和當時許多猶太人或信徒一樣,經歷過懷疑與拒絕;不過,這都因他們親身經歷主的教導和能力,從此跟隨主,生命變得不一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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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如「閱讀導引」所言,《約翰福音》借用了猶太文化中「見證人」的觀念,透過施洗約翰及其門徒的視角,來引證耶穌就是「上帝的兒子(一34)」、是主所應許的「上帝羔羊(一29、36)」,可見在信仰中見證的重要性。在《約》一章中,經文描寫了不同人對主耶穌的反應,有的很快宣認耶穌是上帝的羔羊,但被主邀請他先一起生活,親身經驗一下(例:約翰的門徒);也有些對主存著很多疑惑(例:拿但業),但也從親身經驗中生命被改變過來。反思:如果要你運用一個詞語去描述你所經驗的主,你會選擇怎樣形容?祂在你的生活中如何彰顯祂自己?你又會如何見證祂?
編輯:黎光偉、盧啟智、余俊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