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2022精選經卷閱讀計劃
澳門基督教會信心堂 2022.9.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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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月精選《羅馬書》每週閱讀內容
第一週:羅一1-17;十五1-33|憑信達至合而為一(2022年9月4-10日)
第二週:羅一18-二29;四1-八39|憑信放下民族驕傲(2022年9月11-17日)
第三週:羅三1-31;九1-十一36|憑信接受上主憐憫(2022年9月18-24日)
第四週:羅十二1-十四23;十六1-27|憑信並肩討主喜悅(2022年9月25-10月1日)

第二週:羅一18-二29;四1-八39|憑信放下民族驕傲(2022年9月11-17日)
承接上週的討論,當時羅馬教會的處境,教會已由外邦信徒所主導,而重返羅馬城的猶太信徒,雖然部份甚至為羅馬教會建立的元老,但面對教會的轉變,兩者難免產生矛盾。於是,使徒保羅藉書信闡述基督教的基本信仰,從中嘗試解開猶太及外邦信徒的分歧。
由第一章18節起,保羅開始他的論述,他先提到「人(ἀνθρώπων, anthrōpōn, 一18)」,保羅形容這些人既不敬虔又不公義,正是過去《聖經》對外邦人的描述。然後,第二、第四至第八章,保羅均以「他們」來形容這些外邦人及外邦信徒(以上段落共出現「他們」22次)。故此,我們相信以上段落,是保羅對猶太人的勸勉,讓猶太信徒明白到外邦信徒因著信,他們同樣蒙受救恩,並且同樣成為上帝子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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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世紀的猶太人對「義」的看法是怎樣的?
傳統上猶太人對於「義」的認識,一向都是群體性的,例如詩篇就以「義人的會眾」、「義人的族類」,來形容那些即使面對壓迫,仍然憑信心堅守上帝律法的群體。直到被擄歸回之後,隨著法利賽主意和會堂的影響力增加,「義」的追求開始變得個人化。
根據猶太拉比文獻的記載,他們認為「義」就是能夠克勝「惡念」(יֵצֶר הַרַע ,指人與生俱來違背上帝旨意的、不道德的傾向,見於創六5及八21),並活出上帝的美善特質。他們強調人本質上是善惡參半,要透過不斷地努力行善,才能令到自己趨近於「義」。
由於「行善」需要有具體的準則,律法的地位和重要性日益提升,來到公元第一世紀,認識並遵行律法(包括猶太人的傳統和拉比的教導)是達至「義」的必要條件,已經成為了猶太人根深蒂固的一種思想概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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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都不能靠律法自跨(一18-二29)。面對猶太信徒,保羅一開首先談律法。他指出雖然外邦人不認識摩西律法,但上帝透過萬物,讓人領悟上帝的能力和神性,並且將公義敬虔放在眾人心裡,只是人的心思被扭曲,以致他們既不承認上帝,更做違背良心的事,並且代代相傳(一19-32)。保羅之所以要指出外邦人的惡,並非要證明猶太人比外邦人優越;相反,無論人有否領受摩西的律法,都難逃上帝的審判(二16)。所以,對於猶太信徒,雖透過上帝認識律法,自小認識上帝的義;然而,倘若猶太人違背律法,豈不是比按本性行律法的外邦人更糟嗎?故此,保羅總結:「惟有內心作猶太人的才是真猶太人,真割禮也是心裏的,在乎聖靈,不在乎儀文⋯⋯(二29)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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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惟靠耶穌基督稱義(四1-八2)。到了第四章,保羅直接稱呼猶太信徒為「我們」,並且以猶太先祖亞伯拉罕作為例子,辯證早在律法未頒佈以先,亞伯拉罕因著信,已被上帝稱義(四9, 21),而這因信稱義的道理,也延伸至後世,透過相信上帝使主耶穌從死人中復活,與上帝建立和好的關係(四23-五1)。然後,保羅再以人類始姐作為例子,指出因亞當一人的過犯,罪在世界滋長,以致眾人都陷在罪中;然而,上帝卻藉基督將恩典帶來,以致人們藉這豐盛的恩典得以稱義(五16)。來到這裡,可能有人會問,那麼,人若憑恩典解開律法的約束,是否等於可以放縱情慾、為所欲為?保羅堅決否定(六2)!他認為,人憑信「不在律法之下,⽽是在恩典之下」(六14)的意思,是⼈由因律法⽽知罪蛻變成因基督的恩典⽽順從義、由罪的奴僕蛻變成上帝的奴僕(六16−23)。而作為信徒,不論猶太人或外邦人,我們都在罪與義中交戰,一方面,律法使人知罪悔改,另一方面,憑信轉向基督,得以從罪中釋放(⼋1−2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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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活在聖靈下得自由(八3-39)。如何在上帝的恩典下,可以不被罪所約束,自由自在地生活呢?保羅指出,信徒需要作出改變,放棄隨從肉體的生活,決定隨從聖靈而活。因隨從肉體生活的,就是按自己心意為所欲為的人,他們不可能遵行律法,而律法便成為指控他們的工具。惟有隨從聖靈,就是思想聖靈的事,隨上帝的靈而行的人,才能得到真正的自由(八2-8)。保羅進一步以「你們」,向當時的信徒作出勸勉(八9),他強調,信徒既屬於聖靈,就是在基督裡的人,我們本來因罪已死,聖靈卻賦予我們新生命,不但如此,這生命不是被奴役的生命,而是成為上帝兒女的生命(八10-17)。或許有人問,為何信主後,仍面對各種掙扎和艱難?但保羅勸勉當時的人,這掙扎只是暫時的,上帝因愛給予信徒兒女的名份,成為所有人的盼望,而上帝對我們的愛,是絕不能被阻隔的(八18-39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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筆者相信當羅馬教會的猶太信徒一邊讀著一18-32的經文而感到沾沾自喜,心想「是呀!他們(不認識神律法的外邦人)就是爛!」時,殊不知,保羅在二1突然話峰一轉,說:「所以,你這評斷人的人哪⋯⋯」從而把猶太信徒的高傲完全突顯出來,這正是保羅修辭的厲害之處。反思:人很容易看見別人的問題,並加以評斷,因為這樣會讓自己顯為正。我們在不同場境中,有否試過因自己的年資、經驗、恩賜、立場等而看不慣跟自己不同的人?我們可如何謙卑下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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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了第四至五章,保羅强調連猶太人的偉大先祖亞伯拉罕也是因信稱義,而不是藉守律法稱義(四13)。人人都是藉主耶穌與神和好,而不是藉律法,在這點上,猶太信徒與外邦信徒毫無分別。因此,「因信稱義」作為基督信仰的其中一條核心教義,其意義不單關乎個人的得救問題,同時也在提醒我們:世人皆一樣,無人可自跨(五1-11)。反思:試分享你的信主經歷,並這份信仰如何讓你跟與你不一樣的弟兄姊妹相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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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羅足足用了三章經文(第六至八章)的篇幅,指出脫離律法的自由不等於可以為所欲為,反而,信徒在聖靈的引導下要過順從義的生活 - 「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,就作了義的奴僕」(六18)。其中的一個關鍵是:認清信徒已在基督裡稱義的事實,不為自己按律法的要求「打分數」,因為「立志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」(七18),而是定睛在按著聖靈引導活出神子民的身份,因為「隨從聖靈的人,思想(或譯『在意』)聖靈的事」(八5‧新漢語譯本)。反思:當我們越是聚焦在自己的不完美時,我們只會變得越來越負面,對己對人也會越來越「看不順眼」。嘗試每天數算上主在基督裡賜予的恩典,並思想如何回應這份恩典,去過信心生活。
編輯:黎光偉、盧啟智、余俊德